5月15日,自治區政府第65次常務會審議通過《關於推進美麗鄉村建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2年,首批特色小城鎮發展層次進一步提升,實施20個重點鎮和150個“集聚提升類、城郊融合類”高質量美麗村庄建設,培育發展20個“特色保護類”傳統村落,建成一批綠色小城鎮、綠色村庄,鎮村布局進一步優化,形成分類遞進發展格局。
根據《意見》,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護、搬遷合並、整治改善五種類型,有序開展“多規合一”實用性村庄規劃編制。調整優化布局,穩步推進生存條件惡劣、零星散居、空心化率超過40%且不具有保留價值村庄的調整合並。科學把握鎮村建設規模、開發強度、建筑尺度,嚴禁砍樹、挖山、填湖、大拆大建等破壞自然生態和田園風光現象。
《意見》提出,要實施重點鎮建設,大力推行“主導產業+設施配套+綠色生態+特色風貌+旅游發展+現代治理”建設模式。提升美麗村庄建設發展層次,落實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政策,穩步實施“搬遷合並類”村庄調整,突出抓好綠色村庄建設,廣泛發動農戶開展庭院及四旁經果林和經濟作物培植,加大古樹、老泉、渠系等保護,把美麗村庄同步建設為經濟型、生態型、景觀型綠色村庄。
《意見》要求,加快資產確權登記,對美麗鄉村建設形成的經營性資產、公益性資產、到戶資產等及時確權到位,實行信息化登記管理。推進“三權分置”改革,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建立健全農村土地區片綜合地價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及農房出租、轉讓、退出、抵押等政策制度。創新鄉村運營方式,支持市場主體整體投資、打包聯合經營各類特色優勢資源、資產、產品、設施,提升特色村鎮品牌效益。(記者 周一青 王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