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记者获悉,宁夏银保监局采取八项措施助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针对疫情防控重点领域,我区银保监局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做好治疗药物、疫苗研发等卫生医疗重点领域,以及重要物资生产、运输物流等相关企业的金融支持。截至3月11日,我区银行机构为51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授信289.92亿元,投放173.89亿元。
宁夏银保监局要求,对受疫情影响延迟开工、生产的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截至目前,我区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制造、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新发放贷款81.45亿元。
对1月25日起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以及1月25日至6月30日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宁夏银保监局引导银行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截至3月11日,我区各银行机构共对1210户企业作出或计划作出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涉及本金55.22亿元、利息1.86亿元。同时,对受疫情影响人员,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延长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发生逾期的不计入征信记录,允许疫情结束补办相关手续。
此外,宁夏银保监局引导银行机构通过减免手续费等方式减费让利,截至3月11日,银行机构减收利息、手续费等3097万元。对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适当延后保费缴纳时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出租车等营运车辆,加强改进停驶期间保险顺延服务。截至目前,我区保险机构共办理营运车辆停驶顺延业务544笔,涉及保险金额4.7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