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近日,宁夏工信厅出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鼓励我区防疫用品产业加大投资的通知》,鼓励防疫用品产业加大投资,扩大防疫物资产品种类和生产产能。
《通知》支持范围为现有企业转产,或通过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生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消毒杀菌和相关药品等重要防疫用品的项目。针对当地防疫用品生产短板,鼓励通过招商引资、兼并重组或与区外相关企业合作等方式,新建上述防疫用品项目。
《通知》强调,对项目建设新增的生产设备按照设备实际购入价格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对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的,在租赁期内每年按租赁额给予3个百分点、最高500万元的补贴;对项目投运后生产用电享受降低优势产业用电成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电价;对积极实施技术改造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优先推荐争取国家技改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市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为以上企业(项目)减免租金。
据了解,宁夏工信厅将加强对防疫用品生产项目的协调和保障,积极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原材料紧缺、物流运输、融资困难等问题,并将及时落实奖补资金、电价补贴、信贷支持、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保障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早日投产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