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9月24日电(记者艾福梅、谢建雯)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宁夏最新出台《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将创新技能导向激励机制,通过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技术工人经济待遇,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渠道等,营造劳动光荣、尊崇技术的时代风尚。
根据实施意见,针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宁夏鼓励企业为其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年资起加点和工资级差;试行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鼓励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并对参与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按照其实际贡献给予绩效奖励。
在提升技术工人收入水平方面,宁夏将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鼓励企业对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一线技术工人给予一定岗位补贴,确保一线技术工人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人均工资增幅。
对于技术工人中的高技能人才,在确保其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人均增幅的同时,宁夏鼓励企业对其进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激励,明确财政科研项目成果转化承担单位和完成人之间的收益分配比例,加大对做出突出科研成绩的高技能人才绩效激励。
同时,宁夏还将拓宽发展通道,帮助技术工人成长成才。比如:符合相应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并可列入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自治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大学生,用人单位在确定其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可比照同岗位大专学历人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