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吴忠7月26日消息(记者许新霞)宁夏吴忠市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实效,扎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规定共分十二条,包含该规定出台的目的、针对对象、八条具体标准,以及产业、金融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等。其中:实际到位资金2亿元以上(含2亿元)、10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含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在项目按期竣工并投产后,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资金支持;实际到位资金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2‰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文化旅游、物流仓储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在项目按期竣工并运营后,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在吴忠市新设立的银行、信托、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基金管理、融资性担保以及股权产权投资类等现代金融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其注册资本或营运资本(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1%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投资新建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积极融合实体经济,实现软件由产品形态向服务形态转化,按照年营业收入的10%一次性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这些真金白银的资金支持颇具吸引力。规定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
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张玉进表示,政策的出台完善了当地招商引资的政策体系,将给予企业更多、更大的让度,使企业在最初的成长过程中获得一定支持,将来有更多、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政策出台使吴忠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从招引到落地,更多关注到企业入驻后对吴忠经济转型发展的助推作用,更多关注到高质高效的招商引资。另外,相关政策也为以企招商、以商招商和委托中介招商提供了政策依据,使招商工作从政府部门招,向社会招、专业招的多元招商格局转变,更加突出吴忠产业定位、产业方向、力求精准、实现差异化发展,展现促进产业升级的初衷,构建高质量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