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贵州宁夏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法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6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6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2016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7.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制造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9.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2016(含)~2018年(含),单晶组件累计合同业绩(含单晶高效组件合同业绩)不低于450MW(以合同证明及用户证明为准)。
投标人须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数量、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必需按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10.投标单晶硅组件转换效率要求不低于18%(以组件检验证书为准);
11.投标人光伏组件产品必须通过TUV或UL或CE或CQC或其他同等级的国际认证,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选用的光伏组件应当提供具有ISO导则25资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可靠性测试报告,并给出标准号;
12.投标人的生产厂应具有产品生产所需的厂房、足够的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检验、试验和化验设备;
13.投标人应配备AAA级太阳模拟器、组件隐裂测试设备等关键检验设备,并由国家批准认证机构出具检验设备登记表(包括型号、规格、精度、使用场所等);
1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组件有效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08-26 19:40到2019-09-02 17:00。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09-17 09:00。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0312-2338679 李静1339862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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