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夏自治区发改委消息,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7月18日召开全区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城市项目推进座谈会。听取了项目建设情况并对做好项目建设问题整改以及2020年中央预算内项目投资争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
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凌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各有关市(县、区)政府负责同志和发展改革委主任参加了会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地区处负责同志解读了国家关于支持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采煤深陷区综合治理、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平台及设施建设四个专项支持政策。
会议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四个专项,期限大都在三年左右,资金属于补贴性质,是锦上添花和雪中送炭的好政策,机会稍纵即逝。各有市(县、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抢抓机遇,积极谋划储备一批好项目,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努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
会议要求,各有关市(县、区)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指派专人负责,加强重大项目库信息报送,对照下达的投资计划,逐条核实项目数据,确保重大项目库数据准确无误;项目需调整概算或准备调整概算的项目,要专题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同意并批复后进行调整;对已建成的项目,要尽快进行财务决算、审计并进行竣工验收,及时销号。
会议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项目管理和服务,在指导各市(县、区)做好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汇报,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适时举办重大项目库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基层调度人员的业务能力,夯实项目管理基础工作。
2008年以来,宁夏自治区共争取资源枯竭型城市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9.1亿元;争取国家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四个专项项目资金4亿多元,为石嘴山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西夏区等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地区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