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青政发[2007]59号文件印发的《青铜峡市调整中心市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青铜峡市中心市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青铜峡市中心市区集体土地征地
拆迁附着物补偿标准
项 目类 别单 位补偿标准
(元)备 注
住 房砖混楼房平方米700
砖混平房平方米550
砖木平房平方米445墙体贴砖,铺地板砖,有暖气片。
砖木平房平方米400清水砖墙,铺地板。
砖土木平房平方米350
土木平房平方米280高度2米以上,有门、窗。
杂 房砖混平方米 169高度3米以上,有门、窗。
砖木平方米 130高度4米以上,有门、窗。
砖土木平方米 117 高度5米以上,有门、窗。
土木平方米 91高度6米以上,有门、窗。
各类棚砖木平方米65高度1.8米以上。
砖土木平方米52高度1.8米以上。
围 墙砖混结构24墙延长米104 高度1.5米以上。
砖混结构12墙延长米65高度1.5米以上。
砖柱土围墙延长米52高度1.5米以上。
土垒墙延长米26高度1.5米以上。
土围墙延长米20高度1.5米以上。
门 楼砖混座450正面贴砖。
砖木座400
砖土木座320
土木座160
地窑有盖平方米80
无盖平方米50
水 井手压井眼200指室外,室内不计算。
厕所室外砖旱厕个150
室外土旱厕个80
临时看护房(砖、土)平方米40
电 话移机费部100
闭路电视套100
院落
地坪水泥平方米20
砖平方米12
水泥地坪及路面平方米45
坟 墓搬迁费座800合葬坟补偿1000元/座
温棚(冷棚)砖木钢架棚平方米19.5
土木钢架棚平方米15.6
砖木木架棚平方米15.6
土木木架棚平方米13
空心棚平方米6.5
大田蔬菜亩 500-2000
青苗补偿水稻每亩500-1000元,
麦套玉米每亩400-800元
果园(苹
果、梨、桃、杏、李、枣、枸杞、葡萄树等)当年定植亩1000包括果园围墙、看护房、温棚、杂树等
二年至四年亩3200包括果园围墙、看护房、温棚、杂树等
五年至七年亩8000无围墙、看护房等附着物的核减3000元/亩
八年以上亩11000无围墙、看护房等附着物的核减3000元/亩
衰 果亩5000包括果园围墙、看护房、温棚等
零星枸杞树挂果树棵10
幼树棵3
桑树当年定植亩900
二年以上亩2340
零星果树幼 树棵5
初挂果树棵50
盛挂果大树棵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