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落实自治区、吴忠市政府《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领导关于“保优质奶牛存栏、保优势乳品企业度过难关”的重要指示,切实解决当前我市奶产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奶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结合我市奶产业发展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大对新购进奶牛的补贴力度。对新购进的产奶奶牛每头给予500元的补助,对新购进的后备奶牛纳入国家奶牛后备母牛补贴项目。
二、加快推进我市“出户入园”工程,提升奶牛饲养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对现有的规模化养殖园区(场),通过收购、代养、托管、入股等方式,接纳散养户和其他养殖户奶牛200头以上的,给予5—10万元补助;接纳散养户和其他养殖户奶牛500头以上的,给予10—20万元补助。
三、凡经营规范、设施齐全、存栏奶牛50头以上的家庭规模养殖场,每个给予3万元建设资金补助。
四、鼓励支持兴办奶牛养殖园区。凡今年新建的存栏奶牛200头以上的标准化奶牛养殖园区(4栋以上、每栋330平米)给予10--20万元补助;存栏500头以上的标准化奶牛养殖园区,给予20--40万元补助。
五、园区内新建青贮池3000立方米以上的,给予3万元补助。
六、规范、整合原有奶牛养殖园区。凡对原有奶牛养殖园区水电等基础设施进行健全完善,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达到建设标准的,每个园区给予3万元的建设资金补助。
七、实施奶牛养殖信贷资金贴息支持。对申请贷款发展奶牛规模养殖的农户,市财政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支持。
八、扩大奶牛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凡参加保险的成年奶牛,市财政给予36元/头保费补贴,做到应保尽保,提高奶农的参保积极性,确保我市奶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九、加大对购置奶牛养殖机械的支持。凡购置挤奶机、储奶罐等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饲料混合机、饲料搅拌机等饲料加工机械设备,清粪机等畜牧饲养机械,享受30%的购机补贴。
十、加强对奶农利益的保护。由市物价局牵头,经贸委、畜牧局配合,科学详实测算奶牛养殖成本,制定鲜奶收购最低保护价,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责令乳品企业、奶业经纪人严格按照最低保护价收购鲜奶。
十一、加大对鲜奶经纪人生鲜奶收购的支持。凡严格按照最低保护价收购本地鲜奶,及时兑付奶农奶款的,5月至8月三个月内,将按照实际销售量,给予区内每吨50元、区外每吨100元的运输补助。鲜奶收购资金短缺的,进入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给予担保支持,办理短期小额贷款。
十二、加大对乳品企业收购生鲜奶的支持。凡本市乳品企业今年6月份以前,生鲜奶收购新增的贷款,将落实全额贴息补贴政策,贴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6个月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企业收购生鲜奶价格稳定、增量显著的,还可享受以奖代补资金。
十三、加大对乳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在全面落实自治区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年对本地税收超过20万元的乳品企业,以奖代补的方式,按上缴本级财政税收5%的标准进行奖励,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每年订单收购本地鲜奶2500吨以上,再给予2万元的奖励。
十四、支持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对辐射带动作用大、抵御危机能力强、经营运行良好,年销售鲜奶2500吨以上,且与奶牛养殖户形成稳定的产销连接机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2万元补助。
十五、加快草畜一体化建设。凡连片种植以紫花苜蓿为主多年生优质饲草30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20元的种籽补贴;种植冬麦后复种青贮玉米的,冬麦每亩给予5元补贴,青贮玉米每亩给予5元补贴。
十六、加强奶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不断扩大奶牛良种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加快品种改良步伐,继续对全市所有奶牛实行良种补贴,标准为每支优质冻精补贴15元。
十七、加强奶牛疫病防控,强化对结核病、布氏杆菌等传染病的监测。凡开展“两病”监测的奶牛,市财政给予每头10元的虎红平板凝集抗原、试管凝集抗原及牛型提纯结核菌素检测经费补助。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