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全部结束。标志着全区193个乡镇2283个行政村集体土地拿到“权属明确、资质清晰”的土地“身份证”,使321万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
据了解,宁夏22个县级调查单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实现了“全覆盖”,对全区农村范围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一样不遗漏地全部登记,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奠定基础。此项工作已经自治区级检查验收,准备迎接国家级检查验收。
经过一年的调查,宁夏完成了4715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60.5%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确权登记,其中农民集体耕地面积1671万亩,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202万亩。
通过依法确权登记,进一步查清了近2万宗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确认了农民与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保障了农民的土地物权,最终将形成“产权清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减少土地利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增强农民的土地权利意识,有效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在完成国家部署规定的基础上,宁夏还把近20年生态移民迁入区(含原移民吊庄)使用的国有土地,但实际仍由农民建制使用的土地,全部进行确权调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