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党发〔2013〕1号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先进生产力发展和先进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引擎,是提升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主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快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高新区发展的重大意义
1.重大意义
加快高新区发展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转型;有利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提升辐射带动能力;有利于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把加快高新区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全力推进,力争把高新区建设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明确高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2.战略定位
加快高新区建设和发展,努力把高新区打造成为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先行区,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矿山机械制造基地,国家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家工业“两化”融合示范基地,宁夏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3.目标任务
到2017年,高新区总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8%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高新区工业总产值达到65%以上;高新区全社会研发投入(R&D)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以上。
4.基本原则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激发创新活力,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优化结构、转型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转型。
——聚焦产业、突出特色。以“产业聚焦、政策聚合、空间聚集”为导向,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接续产业发展。
——优化职能,高效运转。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简政放权,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营造和谐宽松的发展环境。
三、加快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
5.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依托国家稀有金属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强化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技术源头作用,继续做大做强钽粉、钽丝、钽铌制品,积极探索钽、铌、铍、钛材料在更广领域的运用,并逐步向高温钽铌合金、钽材医疗器械等领域延伸,加速钼、镍、银等材料的研发和生产。
大力发展机械装备制造产业,依托现有产业优势,积极发展矿用提升机、掘进机等新型设备,鼓励拓展产品应用的领域和范围,探索发展煤机再制造、油田用防爆电机等相关机械设备制造,逐步实现多元化、大型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培育产业链条完整、专业分工合理、协作配套完善的装备制造业。
6.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加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力度,注重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矿山机械制造、电力、冶金、铸造、建材等传统产业,鼓励企业通过智能制造、柔性制造、数控等智能化手段,对现有生产工艺改造提升,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向传统产业的渗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
7.培育新兴接续产业
大力发展汽车制造及零部件业,依托高新区现有铸造等产业基础和镁铝合金等原材料产地优势,鼓励企业与国内外汽车制造厂商开展战略合作,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运用。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依托新能源储能材料基础,重点发展新能源电池等核心零部件。积极发展光伏材料产业,完善光伏产业链,加强光伏材料示范应用。依托现有资源和技术优势,重点发展活性炭纳米复合材料、炭纳米等材料,着力促进富勒烯、石墨烯等高端产品的产业化发展,培育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引领和带动高新区产业优化升级。
8.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发展现代物流、信息咨询、金融服务、商务服务、中介服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构建支撑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四、加强高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9.支持高新区企业创新发展
将政府公共科技资源的配置与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相挂钩,引导和鼓励企业提高科技创新投入。从2013年起,将高新区核心区工业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30%用于高新区,重点支持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奖励高新区内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级、省部级和211高校研发机构(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检测中心);建设高新区创新服务载体,提供技术引进、项目咨询、专利申请等全方位服务。
市发改、工信、商务、科技、环保等部门实施的科技攻关、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新产品试制、循环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高新区内的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活动。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优先安排高新区企业。
10.支持科技孵化器建设
把孵化器建设作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连续支持5年,重点用于支持孵化器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经费补助和奖励支持在孵企业的科研项目补助。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引导各类非政府组织、企业、科技领军人才、专家学者、创新团队和自然人利用社会资金、闲置场地、专业设备及技术参与孵化器建设;鼓励支持各类投入主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联合共建孵化器,经认定后,给予相应的补助和奖励。
对科技部、自治区科技厅、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
11.发挥人才支撑作用
认真落实人才政策,资金由市财政给予保障,主要用于人才培育和引进。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高新区设立高新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供求机制。通过高薪聘请、技术入股、产学研合作、建立科研工作站、创建大学生创业园、优化创业和生活环境等多种措施,为创新创业企业和人员提供配套服务。
支持和鼓励在石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及公务员在高新区创业。
支持和鼓励高新区与其它高新区干部挂职交流,积极争取与科技部火炬中心建立合作关系。有计划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内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进修提高。
五、进一步优化高新区发展环境
12.完善基础设施
落实“双龙工程”政策,市、区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市、区各承担50%),支持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建设、城管、交通、供电、星瀚集团等部门和企业予以重点支持,确保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配套完善,提升高新区承载能力。
13.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适度增加长远用地规划指标。坚持合理、节约、高效原则,支持项目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及科研机构建设用地。在高新区内实施的重点项目,争取占用自治区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指标,在市域内平衡调剂。
14.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加强对产业集群要素资源的引进和产业链上下游项目的招商,进一步提高主导产业集聚度和产业化配套水平。积极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亩投资强度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高新区投资1亿元以上,对全市产业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按照“一企一策”确定扶持与优惠政策。突出科技招商,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和成功率。
15.建立投融资服务体系
支持高新区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对高新区内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用事业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加强银企、银政合作,为高新区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有关投资机构参与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支持组建风险投资公司、信用担保公司,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抵押、科技保险等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创新。
六、构建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6.创新管理体制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行使党务、行政、经济管理职能,赋予市级管理权限。高新区按照“精简、统一、高效”原则,设立财政、经发、科技、土地规划等职能机构。在高新区设立服务机构,下放事权或委托高新区管委会代行市级审批权。对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赋予高新区的专属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由高新区协调和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定期统一办理、联合办理或者集中办理。
17.创新管理模式
除市管干部外,高新区根据市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的总编制,决定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管理、任免、奖惩和福利待遇。探索建立在适当领域相对集中统一的执法机构。加大对专业管理团队的引进力度,强化高新区服务职能,对管理团队中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可以实行聘用制。成立高新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探索“政府+公司”建设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高新区建设。
18.营造和谐宽松的创业环境
按照高新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重点发展方向,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高新区。规范涉企办案、监管、收费、服务,严肃查处各类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三乱”,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围绕高新区建设与发展主题,进行全方位宣传、推介,在全社会形成支持高新区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