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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银川德胜工业园
编号:PKD-2996
  • 省级
    园区级别
  • 经开区
    园区类型
  •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园区载体
  • 七通一平
    基础设施
  • 规划面积 16.32平方公里
  • 建成时间 2002年3月
  • 招商载体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 产业集群
    生物医药,绿色食品,仓储物流,陶瓷建材,机械工业
  • 园区地址 宁夏-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
招商热线
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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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园区信息,您可致电或在线咨询
基础设施

土地平整

道路

给水

排水

排污

天然气

供电

通讯

园区介绍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始建于2002年3月,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与其卫星城贺兰县的中心地带,南接银川市区,东临石中高速公路,北至银川市北环高速公路,西与银川市新区相连,109国道贯通园区南北。距银川河东机场15分钟、火车站10分钟车程。园区规划用地面积16.32平方公里,其中宁夏清真食品工业园规划用地面积3400亩。道路、供水、排水、供气、供电、供暖、通讯和建设用地等基础配套设施实现了“七通一平”。

发展目标:大力发展以食品加工、生物制药、新型建材、商贸物流、机电电气为主导的五大支柱产业。利用业已形成的清真食品集聚优势,突出发展清真食品产业,打造宁夏清真食品第 一园;做大做强生物制药产业,积极培育新型建材产业,全面提升园区经济总量。2012年总产值超过1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突破3亿元,实现翻两番,建成科技型、环保型、蕞适宜创业的现代化的工业园区,银川市的新型工业城。

园区产业定位:机械电器、新型建材、清真食品、生物制药、商贸物流

第二章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

第六条企业从事税法规定的农业种植业、林业、牲畜、家禽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全额(含中央60%,下同)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淡水养殖、花卉、香料作物的种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七条国家重点扶持的属于《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公共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所得,从取得第 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 1年一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一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八条对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享受优惠税率外,从其取得第 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第九条新办的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工业企业,从取得第 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 1年一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一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十条新办的不属于国家鼓励类的项目,但投资、生产规模较大,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超过法定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工业企业,从其取得第 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 1年一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十一条新办商贸和服务型企业,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安置比例达到职工总人数50%(含50%)以上的,从其取得第 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安置比例达到30%(含30%)以上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

原有的商贸、服务型企业,安置上述人员达到原有企业职工人数50%(含50%)以上的,从达到50%比例的纳税年度起,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年;安置比例达到30%(含30%)以上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年。

第十二条新办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从其取得第 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

第十三条企业开发建设旅游景点和景区的,其所从事的旅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达到总收入70%以上的,从其取得第 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 1年一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一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景点或景区类旅游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第十四条在南部山区(包括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开发区、海原县)新办的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工业企业,从取得第 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 1年一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一第7年,减半征收企生所得税。

第十五条企业收购、兼并自治区境内资不抵债和长期亏损企业,从收购、兼并的次年起,第 1年一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一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十六条对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十七条软件开发和集成电路设计制造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在70%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 1年一第2年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一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十八条对企业生产销售的除硝酸续以外氮肥、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复混肥、饲料免征增值税;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第十九条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生产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其他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

第二十条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废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第二十一条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电力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利用煤歼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电力的,实行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

第三章引进人才和技术优惠政策

第二十二条鼓励和吸引留学归国人员和区外科研人员来宁夏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研究开发,携带高新技术成果来宁夏转化和创业。经有关部门认证后,由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园区给予科研经费和项目贷款贴息的支持。各级政府参股的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要优先予以贷款担保支持。

归国留学人员来宁创业工作,还享受《宁夏回族自治区鼓励吸引留学人员来宁创业若干规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引进人才智力的若干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自治区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所得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创驰名商标或名 牌产品的企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 牌战略意见》(宁政发[2006]83号)文件精神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吸引国内外市场营销策划专业人才为我区企业服务。自然人所得收入应缴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3年内由所在地征收,列支予以奖励。

第二十五条投资者举办各种展览活动向参展者收取的各项价款,按"服务业一代理业"税率征收营业税。对展览馆、会展中心等专门用作会展活动的土地、房产,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符合困难性减免条件的,可以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逐级上报审批减免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第二十六条对进入我区设立的外资企融、保险机构,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免征城市房地产税。

第二十七条向我区生产企业提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转让科技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受益单位除按合同一次性付给转让费外,在项目投产后3年-5年内,每年按新增税后利润的10%给予奖励。引进高新技术、名 牌产品的,可根据先进程度、产品知名度、经济效益情况,受益方可按年度新增税后利润1%-3%给予中介人一次性奖励;其他方式的协作如果效益较好,受益方按年度新增税后利润1%-2%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四章矿产资源开发和土地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国家出让新设探矿权、采矿权,除按规定允许以申请在先方式或协议方式出让的以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拉牌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

第二十九条生产性投资项目使用固有土地,符合国家

《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鼓励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依法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依法批准的农业开发用地,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土地使用期限一般为30年,用于植树造林的为50年,利用流动、半流动沙地植树种草的可以延长到70年。

第三十一条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等,依照国家规定可以使用固有划拨土地的,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方式供地。

第五章其他服务性扶持政策

第三十二条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贷款以及民族贸易县经销民族特需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占有一定比例的商业企业网点改造贷款给与贴息支持,利息补贴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各承担50%。

第三十三条鼓励区内外有识之士深度发掘我区历史文化、风景名胜等旅游资源,用新的理念去开发经营文化旅游项目,承认其无形资产,经有关部门认定后批准立项,允许其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参与收益分配。分配的比例由知识产权所有人与投资方自行商定。

第三十四条实施节能环保技改项目效果明显的,自治区将优先考虑节能改造部分的贴息和环保专项资金的倾斜支持。支持园区项目申请国家、地方环保专项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工程。

第三十五条为外籍投资者、高层次人才提供入境、居留便利。符合条件的,签发2年以上、5年以内外国人签证或居留许可,签发次数不限;对申请永久居留权的,可直接到公安厅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对世 界500强企业、国内100强企业等大企业大集团和行业协会组织到我区设立总部、地区总部、职能运营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或将上述机构注册在我区的,根据其对地方税收贡献大小在土地、财税、行政收费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具体优惠幅度视项目情况一事一议。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及每年缴纳各种税金10万元以上的区外投资企业和人员,其子女在就业、入托、就学等方面享受有关优惠待遇。

第三十八条区外客商来我区兴办生产企业,按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收费项目蕞低标准执行。

第三十九条严禁以任何名义向投资者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收费单位向企业收费,必须出示国务院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文件及物价部门发放的收费许可证,否则,企业有权拒交。

1.服务理念:

服务“四个好”理念:即竭诚做好您所交办的,主动做好您所想的,热情做好您所需要的,耐心做好您所烦恼的。

服务“四个一”理念:即接听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个客户,解答好每一个问题,解决好每一件事情。

2.服务承诺:

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乎德胜形象

“您只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其余的事由我们来做…”

基础配套设施按照银川市城市规划进行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约5亿元,实现了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和建设用地“七通一平”,绿化、亮化、美化、硬化、净化工程全面推进。以环境招商、打造品牌、强企壮园、涵养税源为主题,不断延伸服务平台,园区知名度、诚信度和美誉度明显提升。

招商载体
园区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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